来源: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:2019-01-18 15:56:00【浏览字号:大中小】
穗南市质监管(工商)审公告字〔2019〕1号
广州市群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、股东刘镇坚及其他利害关系人:
我局于2019年1月18日依法撤销了广州市群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17年3月27日的注册登记(《营业执照》注册号为440110000169421)。
由于无法与你取得联系,现本局决定公告上述决定(详见附件)。
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。
如不服本决定,你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南沙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;也可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,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撤销登记决定书》(穗南市质监管撤字〔2019〕1号)
广州市南沙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
二○一九年一月十八日